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行“一崗雙責”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意見
發布日期:2007-10-22 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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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縣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為加強安全監管,嚴格安全責任,促進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和《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決定》(蘇政發〔2004〕29號)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精神,結合實際,現就在全省推行“一崗雙責”,進一步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提出如下意見。 一、切實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 安全生產關系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關系改革發展和社會穩定大局。近年來,全省上下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安全生產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強組織領導,明確目標責任,落實政策措施,強化監督管理,安全生產形勢總體平穩。但目前安全生產基礎還比較薄弱,工作中還存在責任不到位、措施不落實等問題,重、特大事故時有發生,全省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各地、各部門和各單位要認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認識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極端重要性,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的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實行最嚴格的安全生產監管制度,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更堅定的決心、更有力的措施、更務實的作風,扎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為“全面達小康、建設新江蘇”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 二、全面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 各級政府要建立健全領導班子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主要負責人是本地區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親自抓、負總責,定期組織分析安全生產情況,研究制定政策措施,及時解決工作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承擔具體責任,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指導協調本地區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和考核,組織開展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分管其他工作的負責人,對其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責任,支持配合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抓好分管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強化行政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制,把安全生產作為各級領導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和考核指標體系。 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有關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督促和指導生產經營單位不斷夯實安全生產基礎。各級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堅持關口前移、重心下移,在加強事故調查處理的同時,更加注重事故的防范,把監管重點放在監督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和措施的落實上,及時解決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監管措施,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三、著力強化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企業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是各項安全生產工作措施的最終落腳點。要進一步強化企業的安全生產主體地位,進一步明確企業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企業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是直接責任人,負直接領導責任;其他負責人對各自分管業務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企業及其負責人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生產專職(或兼職)管理人員;制定完善以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為主要內容的各項規章制度,推行事故隱患和職業危害監控,層層落實到車間、班組、崗位和每一位從業人員;積極采用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不斷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把安全生產納入勞動合同和集體合同,不得以任何形式與從業人員訂立非法協議,以免除或者減輕其對從業人員因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依法應承擔的責任;改進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管理,積極采用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認證、風險評估、安全生產條件認證和安全評價、評估等方法,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四、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 各級安全監管、監察機構要認真履行職責,依法加大行政執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嚴格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落實安全生產行政問責制,嚴肅認真查處安全生產事故。凡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必須按照“四不放過”原則,查清原因,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對重特大事故,要盡快調查結案,并向社會公布。凡在本年度省轄市行政區域內發生特別重大、重大事故的,市政府要向省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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