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發展改革委
江蘇省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
工作總體方案的通知
蘇政辦發〔2012〕156號 2012年8月20日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發展改革委《江蘇省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總體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總體方案
省發展改革委
深入開展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是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積極探索服務業體制突破和機制完善、創新服務業發展模式的重要舉措。為貫徹落實全省推進轉型升級工程暨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國家開展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制訂《江蘇省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總體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準確把握主題主線,把加速發展現代服務業、加快推進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作為落實“六個注重”、實施“八項工程”、推進“兩個率先”的具體實踐,以市場化、產業化、社會化、國際化為方向,深化改革,大膽創新,不斷提高現代服務業規律性認識,不斷創新現代服務業發展模式,不斷完善體制機制和政策措施,探索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有效途徑。
二、基本原則
堅持解放思想、深化改革。進一步解放思想、創新觀念,以改革促發展、添活力、增后勁,著力解決制約服務業發展的主要矛盾和突出問題,創新發展模式,完善體制機制,推動科學發展。
堅持政府引導、市場為主。在加強政府引導的同時,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基礎性作用,促進資源要素合理集聚。努力改善發展環境,調動企業等市場主體的積極性,激發社會各方面的發展熱情和活力。
堅持突出重點、分步推進。圍繞優化產業布局、促進產業轉型升級、深化開放合作、創新體制機制等重點領域,有針對性地開展試點工作。對申報試點單位,根據試點意愿、發展基礎、試點方案、配套政策情況,采取成熟一個、批復一個、實施一個、見效一個的方式,穩步推進。
堅持先行先試、注重實效。做好與國家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銜接,按照國家和省的發展要求和政策取向,全力支持試點區域積極探索、先行先試,力爭在試點區域率先取得實質性突破和成功經驗,發揮好示范效應。
三、目標任務
(一)主要目標。到“十二五”末,有條件的試點區域率先構建以服務經濟為主的現代產業體系,區域綜合服務功能顯著增強;推動建成一批具有較強創新能力和輻射帶動能力的省級服務業改革先導區,培育形成一批成長性好、發展潛力大的新興服務業,整合壯大一批主業突出、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優勢服務業企業;基本形成與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服務業體制、機制和政策環境體系。
(二)主要任務。以服務業發展重點方向、關鍵領域和薄弱環節為著力點,以加快轉型升級、優化產業布局和創新體制機制為突破口,重點圍繞5個方面進行試點:一是積極探索建立適應新時期服務業加快發展的組織領導體系、產業政策環境、要素保障機制和行政管理制度;二是積極探索構建特色鮮明、優勢互補、競爭力強的區域現代服務業體系的新思路;三是積極探索服務業轉型發展、集聚發展、創新發展以及三次產業融合互動發展的新模式;四是積極探索優化城鄉產業布局、增強中心城區綜合服務功能、提升城市輻射帶動能力的新路徑;五是積極探索擴大服務業對內對外開放、提升國際化水平的新舉措。
四、組織實施
(一)試點區域。試點區域為部分縣(市、區)、經濟開發區和省級現代服務業集聚區。
(二)試點條件。試點區域應具備較好的服務業發展基礎,產業優勢明顯,示范帶動作用強。試點區域政府(管委會)具有較強的改革積極性和創新意識,編制的試點方案思路清晰、定位合理、目標明確、任務具體、措施有力。試點方案主要內容包括:試點區域概況、經濟發展現狀、服務業工作情況、與試點任務相關的產業基礎、有利條件和不利因素、試點主要目標任務、重點工作、重大項目和保障措施等。
(三)實施程序。
1.試點發動。省政府辦公廳轉發《江蘇省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總體方案》,省發展改革委印發試點通知,正式啟動試點工作。本次試點期限到“十二五”末,計劃完成15-20家改革試點任務。
2.地方申報。由申請試點區域政府(管委會)編制試點方案,并通過區域所在省轄市發展改革委向省發展改革委申報,申報材料須包括開展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的請示、試點方案、保障措施涉及的相關承諾文件等。
3.專家評審。省發展改革委成立由專家學者和省有關部門組成的咨詢指導委員會,對試點方案進行評審。
4.試點批復。試點方案通過評審并進一步完善后,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由省發展改革委辦理批復文件,授予申報單位“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單位”。
5.組織實施。試點區域確定后,由省發展改革委會同有關部門與試點區域政府(管委會)簽定試點協議書,制定試點政策,指導試點區域建立試點工作推進機構,分解落實年度試點工作目標和重點任務,共同推進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6.考核評估。建立量化目標與工作任務相結合的試點工作考核制度,對試點區域實行年度考核、中期評估和試點總結。試點區域政府(管委會)對照年度主要目標和任務形成總結報告,省發展改革委在各地、各試點區域總結基礎上進行考核,對考核優秀的試點區域給予通報表揚,不合格的限期整改直至取消試點資格。試點工作結束后,召開總結會。
五、保障措施
(一)組織保障。省級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在省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開展。省發展改革委負責統籌協調推進試點工作;省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能積極研究試點地區扶持政策,協助解決改革試點中遇到的難點問題;試點區域政府(管委會)是服務業綜合改革試點工作的責任主體,負責試點任務的具體實施;市、縣發展改革委負責組織試點申報工作,督促落實相關保障措施,跟蹤并及時總結試點實施情況。
(二)政策保障。國家、省有關加快發展現代服務業的政策意見中未能完全落實到位的要爭取在試點區域中率先執行到位。省有關部門、試點區域政府要勇于創新、敢于實踐,采取“一區一策”,即“一個試點區域、一項主要任務、一個實施方案、一套促進政策”的方式,針對試點具體任務研究制定先行先試政策。建立部門與試點區域間的定向聯系渠道和工作溝通機制,協助試點區域積極向國家爭取相關政策的先行先試。
(三)要素保障。適當增加省級現代服務業發展專項引導資金規模,支持試點區域試點工作中的重大任務與工程的實施。省級服務業重點項目投資計劃、省服務業人才培訓計劃和省服務業創新團隊重點要向試點區域傾斜。試點區域應建立本級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整合各部門對服務業的投入,集中財力,統一安排,保障試點工作順利推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