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4〕24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計劃》已于2014年2月13日經省人民政府第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4年3月14日
省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計劃
省政府2014年立法工作,以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為目標,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十八屆二中、三中全會和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屆六次全會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牢牢把握穩中求進、改革創新的核心要求,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著力抓好促進科學發展、深化改革開放、保護資源環境、保障改善民生、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政府自身建設等方面急需制定或修訂的地方性法規和規章項目,充分發揮制度建設的引領和推動作用,努力使立法工作適應時代需要、符合人民意愿、解決實際問題,為改革發展一起部署、協同推進提供支撐和保障。具體安排如下:
一、力爭年內完成的項目(20件)
(一)圍繞深化改革,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需要制定、修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3件)。
1﹒為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增強企業核心競爭能力,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修訂《江蘇省企業技術進步條例》(省經濟和信息化委起草)。
2﹒為推進農村扶貧開發,改善經濟薄弱地區生產生活條件,縮小發展差距,制定《江蘇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省扶貧辦起草)。
3﹒為加強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促進土地資源科學合理利用,制定《江蘇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辦法》(省國土資源廳起草)。
(二)加大環境保護力度,倡導文明生活方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5件)。
1﹒為有效保護氣候資源,合理開發利用氣候資源,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制定《江蘇省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條例》(省氣象局起草)。
2﹒為防治大氣污染,保護和改善大氣環境,制定《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省環保廳起草)。
3﹒為加強建筑節能管理,降低建筑使用過程中的能源消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江蘇省建筑節能條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起草)。
4﹒為有效防控林業有害生物災害,維護生態安全,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江蘇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控辦法》(省林業局起草)。
5﹒為加強南水北調工程江蘇段沿線區域的水污染防治,保證調水水質,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制定《江蘇省南水北調工程沿線區域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省環保廳起草)。
(三)加快社會事業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修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4件)。
1﹒為保障母親和嬰兒健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修訂《江蘇省實施〈母嬰保健法〉辦法》(省衛生廳起草)。
2﹒為實現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促進家庭幸福、民族繁榮與社會進步,修訂《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省人口計生委起草)。
3﹒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的職工獲得醫療救治和經濟補償,促進工傷預防和工傷康復,修訂《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起草)。
4﹒為完善軍人撫恤優待制度,激發軍人保衛祖國、建設祖國的獻身精神,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修訂《江蘇省實施〈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辦法》(省民政廳起草)。
(四)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需要修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3件)。
1﹒為維護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秩序和工作秩序,修訂《江蘇省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省公安廳起草)。
2﹒為加強國防建設,保障征兵工作順利進行,修訂《江蘇省征兵工作條例》(省軍區起草)。
3﹒為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有效防范事故發生,修訂《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省質監局起草)。
(五)規范政府行為,促進機關作風轉變,加強政府自身建設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5件)。
1﹒為規范行政行為,促進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制定《江蘇省行政程序規定》(省法制辦起草)。
2﹒為規范和加強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公共財政管理要求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體制,制定《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省財政廳起草)。
3﹒為保障機關正常運轉,服務和規范政務活動,建設廉潔政府,制定《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省級機關事務管理局起草)。
4﹒為規范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管理,提高滅火救援和火災預防能力,制定《江蘇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管理規定》(省公安廳起草)。
5﹒為規范海上構筑物登記行為,保障權利人的合法權益,制定《江蘇省海上構筑物所有權登記管理辦法》(省海洋與漁業局起草)。
二、需要抓緊工作、條件成熟適時提出的項目(28件)
(一)深化改革,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需要制定、修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3件)。
1﹒《江蘇省農業綜合開發條例》(省農業資源開發局起草)。
2﹒《江蘇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省發展改革委起草)。
3﹒《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修訂)(省旅游局起草)。
(二)加強生態文明建設,構建環境友好型社會需要制定、修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5件)。
1﹒《江蘇省節約用水條例》(省水利廳起草)。
2﹒《江蘇省長江河道采砂管理實施辦法》(修訂)(省水利廳起草)。
3﹒《江蘇省水功能區管理辦法》(省水利廳起草)。
4﹒《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省環保廳起草)。
5﹒《江蘇省〈森林防火條例〉實施辦法》(修訂)(省林業局起草)。
(三)加快社會事業發展,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3件)。
1﹒《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省民政廳起草)。
2﹒《江蘇省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省衛生廳起草)。
3﹒《江蘇省實施〈殘疾人就業條例〉辦法》(省殘聯起草)。
(四)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促進社會和諧穩定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11件)。
1﹒《江蘇省人民調解條例》(省司法廳起草)。
2﹒《江蘇省城市機動車停車場條例》(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起草)。
3﹒《江蘇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省法制辦起草)。
4﹒《江蘇省城市地下空間管理辦法》(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起草)。
5﹒《江蘇省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省安監局起草)。
6﹒《江蘇省內河水上游覽活動交通安全管理辦法》(省交通運輸廳起草)。
7﹒《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管理規定》(省測繪地理信息局起草)。
8﹒《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起草)。
9﹒《江蘇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省質監局起草)。
10﹒《江蘇省城市道路停車泊位設置和使用規定》(省公安廳起草)。
11﹒《江蘇省重大活動和重大事件檔案管理辦法》(省檔案局起草)。
(五)推動文化事業發展,促進文化強省建設需要制定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2件)。
1﹒《江蘇省公共文化服務促進條例》(省文化廳起草)。
2﹒《江蘇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省廣電局起草)。
(六)規范政府行為,加強政府自身建設需要制定、修訂的地方性法規、規章項目(4件)。
1﹒《江蘇省價格管理監督條例》(修訂)(省物價局起草)。
2﹒《江蘇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省發展改革委起草)。
3﹒《江蘇省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省公安廳起草)。
4﹒《江蘇省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省民防局起草)。
三、需要積極研究論證的項目(9件)
1﹒《江蘇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省民防局起草)。
2﹒《江蘇省專利行政執法辦法》(省知識產權局起草)。
3﹒《江蘇省標準監督管理辦法》(修訂)(省質監局起草)。
4﹒《江蘇省統計管理獎懲辦法》(修訂)(省統計局起草)。
5﹒《江蘇省普通發票管理辦法》(修訂)(省地稅局起草)。
6﹒《江蘇省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辦法》(省發展改革委起草)。
7﹒《江蘇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辦法》(省發展改革委起草)。
8﹒《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省總工會起草)。
9﹒《江蘇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辦法》(省通信管理局起草)。
此外,對未列入2014年計劃的規章項目,如確有必要并經充分研究論證后,經省人民政府領導同意,有關部門可以適時提出,由省法制辦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附件 2014年省政府立法計劃項目目錄
一、地方性法規項目(22件)
(一)正式項目(10件)。
1﹒江蘇省企業技術進步條例(修訂)
2﹒江蘇省氣候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條例
3﹒江蘇省實施《母嬰保健法》辦法(修訂)
4﹒江蘇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
5﹒江蘇省企業事業單位治安保衛工作條例(修訂)
6﹒江蘇省農村扶貧開發條例
7﹒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修訂)
8﹒江蘇省建筑節能條例
9﹒江蘇省征兵工作條例(修訂)
10﹒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修訂)
(二)調研項目(12件)。
1﹒江蘇省養老服務條例
2﹒江蘇省人民調解條例
3﹒江蘇省循環經濟促進條例
4﹒江蘇省價格管理監督條例(修訂)
5﹒江蘇省農業綜合開發條例
6﹒江蘇省節約用水條例
7﹒江蘇省公共文化服務促進條例
8﹒江蘇省廣播電視管理條例
9﹒江蘇省醫療糾紛預防和處理條例
10﹒江蘇省旅游管理條例(修訂)
11﹒江蘇省城市機動車停車場條例
12﹒江蘇省城市管理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條例
二、省政府規章項目(35件)
(一)正式項目(10件)。
1﹒江蘇省行政程序規定
2﹒江蘇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管理辦法
3﹒江蘇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
4﹒江蘇省機關事務管理辦法
5﹒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修訂)
6﹒江蘇省實施《軍人撫恤優待條例》辦法(修訂)
7﹒江蘇省政府專職消防隊伍管理規定
8﹒江蘇省海上構筑物所有權登記管理辦法
9﹒江蘇省林業有害生物防控辦法
10﹒江蘇省南水北調工程沿線區域水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二)調研項目(16件)。
1﹒江蘇省城市地下空間管理辦法
2﹒江蘇省政府投資管理辦法
3﹒江蘇省長江河道采砂管理實施辦法(修訂)
4﹒江蘇省水功能區管理辦法
5﹒江蘇省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管理辦法
6﹒江蘇省《森林防火條例》實施辦法(修訂)
7﹒江蘇省工作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規定
8﹒江蘇省內河水上游覽活動交通安全管理辦法
9﹒江蘇省測繪地理信息基礎設施管理規定
10﹒江蘇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11﹒江蘇省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12﹒江蘇省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
13﹒江蘇省城市道路停車泊位設置和使用規定
14﹒江蘇省核事故應急管理辦法
15﹒江蘇省實施《殘疾人就業條例》辦法
16﹒江蘇省重大活動和重大事件檔案管理辦法
(三)研究論證項目(9件)。
1﹒江蘇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辦法
2﹒江蘇省專利行政執法辦法
3﹒江蘇省標準監督管理辦法(修訂)
4﹒江蘇省統計管理獎懲辦法(修訂)
5﹒江蘇省普通發票管理辦法(修訂)
6﹒江蘇省重點企業溫室氣體排放報告管理辦法
7﹒江蘇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辦法
8﹒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9﹒江蘇省電信設施建設與保護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