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農規〔2018〕4號
各設區市農委,昆山市、泰興市、沭陽縣農委,委各相關處室(單位):
根據《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省政府第54號令)要求,我委嚴格對照國家和省現行有效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在“不抵觸、有特色、可操作”的原則下,對現行有效的涉農規范性文件進行了認真清理。清理結果報經領導同意,決定廢止《江蘇省非主要農作物品種鑒定辦法》(蘇農業〔2008〕20號)和《江蘇省果茶花品種鑒定規范》(蘇農規〔2009〕2號)兩部文件。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這兩部文件不再作為農業行政管理的依據,各地、委各相關處室(單位)要認真貫徹執行。
江蘇省農業委員會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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