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18〕80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化和旅游廳《關于規范我省主題公園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落實。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0月25日
關于規范我省主題公園建設發展的實施意見
省發展改革委 省自然資源廳 省生態環境廳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 省文化和旅游廳
為深入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關于規范主題公園建設發展的指導意見》(發改社會規〔2018〕400號)精神,強化部門聯合監管,推動我省主題公園向高品質升級,現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聚焦高質量發展,認真落實國家發展改革委等5部門工作部署,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合理控制總量,完善規劃布局,嚴格建設規范,提升內涵品質,防止一哄而起、盲目發展、重復模仿、同質化競爭,防范地方債務、社會、金融等風險,促進我省主題公園有序健康發展。
(二)界定范圍。本意見中所稱的主題公園,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興建的,占地、投資達到一定規模,實行封閉管理,具有一個或多個特定文化旅游主題,為游客有償提供休閑體驗、文化娛樂產品或服務的園區。主要包括:以大型游樂設施為主體的游樂園,大型微縮景觀公園,以及提供情景模擬、環境體驗為主要內容的各類影視城、動漫城等園區。政府建設的各類公益性的城鎮公園、動植物園等不屬于主題公園。
(三)規模等級。根據國家標準,主題公園劃分為特大型、大型和中小型三個等級。總占地面積2000畝及以上或總投資50億元及以上的,為特大型主題公園;總占地面積600畝及以上、不足2000畝或總投資15億元及以上、不足50億元的,為大型主題公園;總占地面積200畝及以上、不足600畝或總投資2億元及以上、不足15億元的,為中小型主題公園。
二、科學論證規劃
(四)完善規劃布局。省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根據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情況、人口規模、城市化程度和旅游市場條件等因素,嚴格科學論證,統籌研究各等級主題公園項目的數量、布局,建立可動態調整的主題公園項目管理清單。符合我省主題公園項目布局的可納入省級經濟社會發展、旅游發展等重大規劃和相關區域規劃、專項規劃。納入項目清單和相關規劃作為主題公園項目核準的重要依據。
(五)科學論證發展。統籌考慮主題公園項目游客眾多、人員密集的特點,合理選址,避免與住宅等人員密集區域交叉疊加。嚴格控制新建、擴建特大型主題公園。各設區市對本地區特大型主題公園項目建設進行科學論證,對未經論證的項目不得報請核準。如項目前期論證報告被發現提供虛假材料的,自退回材料之日起,原則上一年內不得再次報請核準,在此期間設區市政府應當重新對項目進行論證。
(六)適度商業配套。在主題公園周邊地區,合理規劃酒店、餐飲、購物、娛樂、交通等服務設施建設,控制與主題公園無關的住宅、寫字樓等項目。在主題公園園區內,要合理配套商業設施用地面積,不得擅自改變園區土地用途,嚴禁進行住宅、酒店、寫字樓、大型購物中心等房地產開發。
三、規范管理機制
(七)明確核準權限。今后建設主題公園時,應在全國投資項目在線審批監管平臺中按主題公園類進行填報,未按主題公園類進行填報的,不得辦理各類審批手續。省發展改革委依據《江蘇省企業投資項目核準和備案管理辦法》《江蘇省政府核準的投資項目目錄》,以及國家和省相關文件規定對大型、中小型主題公園進行核準,特大型項目由國務院核準,并將企業是否建立長期穩定的投入機制和創新機制作為項目報請核準的重要條件之一,確保主題公園項目長期穩定運營。
(八)規范用地管理。合理確定主題公園占地規模,主題公園項目選址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市、鎮總體規劃,以及相關專項規劃。主題公園用地應按照國家、省土地管理有關規定通過招拍掛等方式取得,嚴禁采取劃撥方式。要優先利用存量和低效建設用地,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嚴格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和節約用地制度,禁止占用耕地(亦不得通過先行辦理分批次農用地轉用等形式變相占用耕地)、天然林地、國家級公益林地、城鎮綠地與廣場用地,禁止違規填海建設主題公園。
(九)遏制房地產傾向。對擬新建的主題公園項目要科學論證評估,嚴格把關審查,防范“假公園真地產”項目。嚴格控制主題公園周邊的房地產開發,從嚴限制主題公園周邊住宅用地比例和建設規模,不得通過調整規劃為主題公園項目配套房地產開發用地。主題公園周邊的酒店、餐飲、購物、住宅等房地產開發項目,必須單獨供地、單獨審批,不得與主題公園捆綁供地、捆綁審批,也不得通過在招拍掛中設置條件,變相將主題公園與周邊房地產捆綁開發。
(十)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嚴格執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劃定并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的若干意見》(廳字〔2017〕2號)要求,嚴禁在自然保護區、文化自然遺產、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濕地公園和地質公園、飲用水水源保護區、重點(重要)生態功能區以及國家、省生態保護紅線區域選址建設不符合主體功能定位、不符合管控要求的主題公園。主題公園建設應依法履行環境影響評價程序,采取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嚴禁破壞生態環境。
(十一)強化規范糾偏。自2013年國家12部門《關于規范主題公園發展的若干意見》(發改社會〔2013〕439號)發布時間起,未依法依規辦理審批手續的主題公園,按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相關部署予以糾正。各地嚴禁違規新建主題公園,對存在未依法依規辦理主題公園審批手續的縣(市、區),暫緩核準新建主題公園。
四、提升內涵品質
(十二)弘揚傳統文化。講好中國故事,傳承好中華文化基因。深入挖掘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內涵,加強自主創新,大力孵化和扶持中國傳統文化品牌。立足江蘇區位條件和地域特征,聚焦特色主題,防止內容重復、形態雷同。引導主題公園企業建立長期投入機制,定期更新主題公園的設施設備,鼓勵文化創意,不斷創新各種體驗服務、演藝等活動內容。
(十三)加快技術改造。充分調動社會各方面積極性,促進技術創新、業態創新、內容創新、模式創新和管理創新。重點支持利用數字技術、仿真、互聯網等高新技術支撐文化內容、裝備、材料、工藝、系統的開發和利用。推動動漫游戲與虛擬仿真技術在主題公園設計、制造等領域中的集成應用。加強知識產權運用和保護,健全創新激勵機制。
(十四)壯大市場主體。以“主題公園+”為手段,延伸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培育旅游新業態,推動主題公園企業通過合作、互相控股、參股等多種方式,在創意設計、旅游規劃、衍生產品開發等方面開展業務合作,打造跨界融合的產業集團。支持龍頭企業做大做強,對省內已建成且運行良好的主題公園項目加大扶持力度。鼓勵挖掘、保護、發展民間特色傳統技藝和服務理念,培育具有地方特色的主題公園企業。支持有條件的主題公園企業“走出去”,擴大產品和服務出口。
五、加強組織實施
(十五)強化組織領導。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對本地區主題公園建設負主體責任,要對本地區主題公園項目布局和建設進行充分論證,強化政府債務風險意識,統籌考慮綜合債務率、現有財力、資金籌措和還款來源,穩妥把握主題公園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節奏。要嚴肅組織查處違反土地用途和建設方案要求、利用主題公園土地開發房地產的行為,防止主題公園房地產化。
(十六)實施聯合監管。省文化和旅游廳負責建立健全主題公園相關標準和規范,加強行業指導和宣傳引導。省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等部門對主題公園項目核準、用地、環評、規劃等加強監管。各部門建立綜合協調、規范發展、防范風險的長效機制,統籌研究主題公園建設發展工作。各地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相關部門加強對本地區主題公園項目建設的輿情監測,對報道內容不實的要及時指導地方進行澄清。
(十七)促進行業發展。健全完善主題公園行業協會管理機制,鼓勵和指導行業協會制定主題公園建設、經營、服務方面的省級技術規范,宣傳政策法規,提高經營者誠信守法意識。行業協會要加強行業研究和統計分析,及時掌握行業發展動態,促進行業交流,強化行業自律,維護行業權益,營造全省主題公園發展的良好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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