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20〕74號
各設區市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國家級新區是承擔國家重大發展和改革開放戰略任務的綜合功能平臺。為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國家級新區深化改革創新加快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58號)精神,推動南京江北新區(以下簡稱江北新區)加大創新創業力度,加強改革系統集成,擴大高水平開放,加快實現高質量發展,經省政府同意,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堅持新發展理念,以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打造區域高質量發展重要增長極為方向,深度融入“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發展、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等重大戰略,突出高起點規劃、高標準建設、高水平開放、高質量發展,用改革的辦法和市場化、法治化的手段,大力培育新動能、激發新活力、塑造新優勢,加快建設自主創新先導區、現代產業集聚區、新型城鎮化示范區和對外開放重要平臺,努力推動江北新區在國家級新區高質量發展中走在前列,在全省高質量發展中充分發揮引領作用。
二、著力提升自主創新能力
(一)打造創新創業平臺。支持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實驗室和研究中心布局,創建國家產業創新、技術創新、制造業創新中心等重大創新平臺,對符合條件的予以補助。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等設立創新中心或新型研發機構。支持國家集成電路設計服務產業創新中心、下一代互聯網國家工程中心南京創新中心、國家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現代金融創新中心、劍橋大學南京科技創新中心、知識產權保護中心、中歐創新中心等載體建設,支持建設國際化創新園區和海外“飛地”創新中心。(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商務廳、省知識產權局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創新科技成果轉化機制。推進職務發明科技成果權屬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勵科技人員以職務發明科技成果投資入股。健全知識產權運用機制,加快建設南京國際知識產權金融創新中心,打造運營交易平臺,爭創國家知識產權金融特色平臺,探索知識產權交易轉讓模式。加快推進中國(南京)知識產權保護中心建設,支持創建知識產權服務業集聚發展試驗區。充分利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示范應用等政策,促進重大創新成果市場化應用和規模化推廣。(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集聚科技創新資源。支持在前沿領域技術創新試驗和應用方面先行先試,重點聚焦集成電路、生命健康和現代金融,在芯片、新醫藥等關鍵核心技術上力爭取得突破。鼓勵以創新型企業為主體,推進聯合攻關。允許高校、科研院所等事業單位及國有企業科技人才在江北新區兼職兼薪,探索放寬國內人才引進直接落戶和海外留學人員落戶審批。加快完善創新創業服務,引導天使投資、產業投資基金等加大支持力度。(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打造現代產業發展高地
(四)培育主導產業集群。支持集成電路、生命健康、現代金融重大項目布局,加大基地型企業的引培,打造集成電路、生命健康兩大“千億級”產業集群。加快推動設立省半導體產業技術創新中心等平臺,支持突破一批賦能型關鍵技術創新與應用。深化重大新藥創制國家重大專項成果轉移轉化,推進國家健康醫療大數據中心建設,建設健康服務業發展先行區。支持特色金融機構和現代金融產品優先落戶,建設揚子江新金融集聚區,爭創金融支持科技創新改革試驗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銀保監局、江蘇證監局等部門單位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推動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優先支持申報省示范智能車間和智能制造示范工廠。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以技術改造推動鋼鐵、石化產業向沿海地區轉移升級。加快園區綠色化改造,大力推進新材料科技園轉型升級。積極應用“互聯網+”“AI+”“金融+”等新業態新模式;促進生態產業化和產業生態化,支持申報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打造綠色高質量發展高地。(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建設生產性服務業集聚區。支持江北總部經濟集聚區建設。支持率先落地“應用場景開放”建設,提供新實驗空間和孵化平臺。支持南京生物醫藥谷省級先進制造業與現代服務業深度融合區域集聚發展試點,支持國家級檢驗檢測中心、咨詢認證機構布局,加快國家智能測控產品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建設,支持海內外權威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設立總部或地區分部,探索打造“南京檢測谷”。(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商務廳、省市場監管局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七)打造中高端區域消費中心。支持培育新的消費載體,打造一批布局合理、特色鮮明、管理規范、功能完善的消費經濟集聚街區。(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大力推動新型城鎮化示范區建設
(八)加強規劃統領與約束。建立各類規劃統籌協調機制,推進“多規合一”,做好規劃環評。嚴控開發強度,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注重規劃留白留綠。堅持以人為核心推進新型城鎮化,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九)建設智慧人文新主城。建設智慧城市,提升精細化管理水平。有序推進城市功能迭代更新,實施老工業基地搬遷改造和浦口老火車站升級等提升工程。推進海綿城市、地下綜合管廊建設,加強地下空間綜合開發,推動綠色城區示范創建,推進綠色建筑和裝配式建筑融合發展,大力推廣新型基礎設施,打造“未來城市”。支持在項目審批、外籍人員管理服務方面先行先試,打造宜居宜業生活圈。堅持房住不炒,落實職住平衡要求,嚴禁大規模無序房地產開發,支持合理自住需求。(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外辦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推進城市治理現代化。深化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體制改革,推進“網格化+智慧化”管理,打造綜合行政執法信息化指揮平臺。推進生態環境政策集成改革試點,加快新材料科技園生態環境治理樣板園區建設,對符合條件的重大環境改造提升類項目由省級財政給予專項支持。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監管執法,探索建立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等一體化指揮協調、應急救援體系。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切實提高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在安全城市建設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財政廳、省應急廳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一)加強生態環境保護。認真落實“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戰略要求,堅持生態優先、綠色發展,推進沿江產業結構布局優化和轉型升級,健全生態環境保護硬約束機制。貫徹美麗江蘇建設要求,打造資源節約、環境友好、綠色發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綠色發展示范區。(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水利廳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二)加強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提升江北新區重要交通樞紐地位。加快推進南京北站綜合客運樞紐及北沿江高鐵、寧淮城際、寧滁蚌亳城際等規劃建設,打造南京北站樞紐經濟區;加快江北海港樞紐經濟區建設,支持打造長江流域重要的江海轉運綜合樞紐。加快建寧西路等過江通道以及寧天城際南延軌道交通建設,有序推進地鐵4號線二期、11號線、市域快線18號線等建設。強化高速公路、普通國省干線公路與城市主干路網銜接,優化協調干線公路與城市空間布局。協調推動馬鞍機場民用功能提升。加快布局5G基站、人工智能、工業互聯網等新型基礎設施。支持符合條件的重大基礎設施項目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三)促進優質公共服務均衡化供給。優化醫療衛生服務組織和供應模式,引導高端醫療服務資源落戶;鼓勵外商按規定設立合資合作醫療機構;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提供醫療衛生服務,深化社會辦醫療機構大型設備配置改革,實行告知承諾制,取消床位規模限制。支持引進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開展合作辦學。引導用人單位建立年金制度。(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打造高水平對外開放平臺
(十四)提升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南京片區建設水平。落實《中國(江蘇)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實施方案》,復制推廣改革創新成果,放大自貿效應,支持南京片區與南京市各板塊聯動發展。支持設立綜合保稅區;深化服務貿易創新發展試點,發展保稅研發設計、檢驗檢測、展覽展示;推進中國(南京)跨境電商綜試區建設,培育發展跨境電商線下載體和經營主體。(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南京海關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五)推進重點領域先行先試。加快建立與國際通行規則相銜接的制度體系,推進商品和要素開放向規則和制度開放轉變。探索本外幣賬戶管理模式,允許重點產業領域跨國公司總部在江北新區開展本外幣資金集中運營。支持海外知識產權服務機構在南京片區依法設立辦事機構,支持境外知識產權仲裁機構與片區仲裁機構開展交流合作,開展國際商事、海事、投資等領域發生的知識產權侵權糾紛仲裁業務。(省發展改革委、省司法廳、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知識產權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江蘇證監局、國家外匯局江蘇分局等部門單位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六)優化營商環境。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分類落實“照后減證”,對確需保留的電線電纜等工業產品生產許可開展“先證后核”;逐步擴大區域評估改革;開展建筑師負責制試點;深化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依法清理和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推行智慧政務,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進一步實施“一網通辦”。加快推進法治園區建設,支持設立國際性仲裁機構,探索建立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和服務模式。(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司法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商務廳、省政務辦、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等部門單位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七)促進區域協同聯動發展。探索自貿試驗區跨省聯動新模式,強化制度創新共建共享;推進“一帶一路”沿線地區產能和重大項目的跨區域合作。支持寧淮智能制造產業園創建省南北共建高質量發展創新試點園區。推進跨界一體化發展示范區建設。(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保障措施
(十八)增創體制機制新優勢。完善江北新區管理體制,健全省級層面支持江北新區發展工作機制。加強直管區與共建區統籌協調發展。探索按設區市計劃單列,承接更多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完善大部制、扁平化運作和管理模式。(省有關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九)加強主體責任落實。南京市要履行主體責任,強化組織協調和授權、委托事項指導管理。江北新區黨工委、管委會要承擔具體落實責任,確保開發建設與改革創新務實高效推進。省各相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明確政策措施全方位予以支持。建立健全高質量發展統計監測體系、評價指標體系和考核監督體系,創新包容審慎的監管方式,完善容錯糾錯的政績考核機制。(省有關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二十)加大要素支持力度。強化重大項目支持,在省重大項目安排中優先考慮;對具有重大支撐作用的項目“一事一議”。強化財力支持,在省、市年度財政預算支持規模中給予傾斜。賦予更大的編制資源統籌使用和用人自主權;支持省、市和新區干部人才常態化交流。強化土地支持,深化“人地掛鉤”改革,實行用地計劃單列,并在分配國家計劃時給予傾斜,優先保障重大項目用地需求;深化工業用地供應方式改革,支持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彈性年期等方式供應土地。(省委組織部、省委編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等部門與南京市人民政府按職責分工負責)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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