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水規〔2020〕1號
各市水利(務)局,廳直各有關單位:
為了保證省水利廳規范性文件與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省有關最新政策相一致,確保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據《江蘇省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規定》(省政府令第54號)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以及法治政府建設的要求,廳對現行有效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并經廳長辦公會議研究通過,決定廢止《江蘇省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等12件規范性文件、宣布失效《江蘇省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工程建設管理細則》等2件規范性文件。
一、廢止12件規范文件
1.《關于轉發〈水文專業有償服務收費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1994年11月20日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水利廳蘇價費〔1994〕379號、蘇財綜〔1994〕237號、蘇水計〔1994〕216號文件印發)
2.《江蘇省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1999年11月22日江蘇省水利廳、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物價局蘇水政〔1999〕31號、蘇財綜〔1999〕265號、蘇價費〔1999〕461號文件印發)
3.《關于貫徹執行〈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管理辦法〉的通知》(2002年7月29日江蘇省水利廳、江蘇省發展計劃委員會蘇水資〔2002〕31號文件印發)
4.《江蘇省河道管理范圍內建設項目管理規定》(2002年8月21日江蘇省水利廳蘇水政〔2002〕34號文件印發根據2004年7月5日江蘇省水利廳蘇水政〔2004〕20號文件修訂)
5《江蘇省水利科技優秀成果獎勵辦法》(2004年2月16日江蘇省水利廳蘇水科〔2004〕1號文件印發)
6.《關于轉發水利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水資源論證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06年5月11日江蘇省水利廳蘇水資〔2006〕24號文件印發)
7.《關于調整水資源費的通知》(2006年5月25日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水利廳蘇價工〔2006〕182號、蘇財綜〔2006〕36號、蘇水資〔2006〕28號文件印發)
8.《關于〈江蘇省河道堤防工程占用補償費征收使用管理辦法〉補充規定》(2006年8月30日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財政廳、江蘇省水利廳蘇價農〔2006〕292號、蘇財綜〔2006〕55號、蘇水政〔2006〕15號文件印發)
9.《關于進一步加強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工作的補充通知》(2007年2月9日江蘇省水利廳蘇水資〔2007〕7號文件印發)
10.《江蘇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實施辦法》(2008年5月1日江蘇省水利廳蘇水辦〔2008〕17號文件印發)
11.《江蘇省大中型水庫移民后期扶持項目管理辦法(暫行)》(2013年8月30日江蘇省水利廳、江蘇省財政廳蘇水規〔2013〕4號文件發布)
12.《省水利廳關于對洪澤湖駱馬湖內非法采砂實施行政處罰有關問題的通知》(2016年4月25日江蘇省水利廳蘇水規〔2016〕1號文件發布)
二、宣布失效2件規范性文件
1.《江蘇省小型農田水利重點縣工程建設管理細則》(2011年1月4日江蘇省水利廳蘇水規〔2011〕1號文件發布)
2.《江蘇省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設管理辦法》(2011年9月21日江蘇省水利廳蘇水規〔2011〕4號文件發布)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江蘇省水利廳
2020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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