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22〕80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關于支持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振興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的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11月15日
關于支持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
振興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加快革命老區發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的二十大關于支持革命老區加快發展、著力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決策部署,按照《國務院關于新時代支持革命老區振興發展的意見》(國發〔2021〕3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等15個部委辦制定的《“十四五”支持革命老區鞏固脫貧攻堅成果銜接推進鄉村振興實施方案》(發改振興〔2021〕1619號)要求,推廣黃橋茅山、劉老莊、黃花塘和郭村等革命老區幫扶政策經驗,支持我省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振興發展,促進共同富裕,現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一、支持范圍
邳州市八路鎮、徐州市銅山區伊莊鎮、睢寧縣邱集鎮、溧陽市南渡鎮、常州市金壇區薛埠鎮、如皋市江安鎮、如東縣苴鎮街道、啟東市王鮑鎮、灌云縣南崗鎮、灌南縣湯溝鎮、連云港市贛榆區黑林鎮、淮安市淮陰區劉老莊鎮、盱眙縣黃花塘鎮、漣水縣東胡集鎮、阜寧縣古河鎮、阜寧縣羊寨鎮、濱海縣八灘鎮、揚州市江都區郭村鎮、寶應縣西安豐鎮、高郵市周山鎮、丹陽市延陵鎮、句容市天王鎮、鎮江市丹徒區寶堰鎮、泰興市黃橋鎮、興化市安豐鎮、泰州市高港區白馬鎮、沭陽縣錢集鎮、泗陽縣三莊鎮、泗洪縣半城鎮等29個目前在基礎設施、公共服務、人民生活等方面仍存在明顯短板的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
二、總體目標
到2025年,29個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鄉村振興和新型城鎮化建設取得明顯進展,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進一步改善,鄉村面貌發生顯著變化,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紅色文化影響力明顯增強,生態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到2035年,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群眾生活品質顯著提升,與全省同步率先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
三、具體措施
(一)支持將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建設成為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充分發揮鄉鎮連接城鄉的優勢,大力提升公共服務能力,支持將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建設成為鄉村服務中心和治理中心,并逐步升級為服務農民的區域中心。優化鄉鎮產業結構,支持產地農產品批發市場、加工流通企業向鎮域集聚,實現加工在鎮、基地在村、增收在戶。支持在鄉鎮發展農資供應、土地托管、統防統治、農機作業等生產性服務業,發展餐飲休閑、物流配送等生活性服務業。〔責任單位:相關市、縣(市、區)人民政府,以下措施責任分工均涉及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不再列出〕
(二)完善基礎設施。借鑒黃花塘、郭村等革命老區一攬子“點穴式”幫扶做法,通過加強基礎設施建設突破制約發展瓶頸。優先支持開展數字鄉村建設,提升信息網絡等新型基礎設施水平。促進交通運輸發展,優先安排農村公路建設計劃,著力打通“斷頭路”、實施危橋改造。加強物流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鄉物流一體化,推動鄉鎮郵政快遞與農村電商協同發展,鼓勵郵政快遞企業積極發展冷鏈業務。加快鄉鎮水利工程建設,提升防洪排澇能力,更新升級農村供水管網,提升城鄉供水一體化服務保障水平。突出灌溉與排水、田塊整治、田間道路、耕地質量提升、農田防護等建設重點,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支持加強生態環境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改善生態環境質量。(責任單位:省委網信辦、省生態環境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郵政管理局)
(三)補齊公共服務短板。依據江蘇省基本公共服務配置標準,進一步健全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加快補齊基本公共服務短板。加大村(社區)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力度,提升實體化功能化水平。按照鄉村振興和村鎮發展規劃前瞻布局學校建設,加大教育資源供給力度,全面推進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標準化建設,確保達到省定辦學標準要求。建立穩定農村教師隊伍長效機制,對村小、教學點按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調配編制,穩步提高鄉村教師工作補助標準,確保鄉村教師實際工資收入水平高于同職級城鎮教師工資收入水平。按標準建設農村區域性醫療衛生中心,全面實施鄉村衛生機構一體化管理,盤活用好鄉鎮衛生機構現有編制資源,優先聘用符合條件的村醫。完善鄉村兩級養老服務功能,推動鄉鎮特困供養機構轉型升級為標準化區域性養老服務中心。依托建制村、規劃發展村莊等因地制宜建設村級養老服務設施,拓展延伸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功能,對農村養老護理員培養培訓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健康委)
(四)改善農村人居環境。優先安排實施特色田園鄉村創建、水庫移民美麗鄉村建設、農村生態河道、農村住房條件改善、農村生活垃圾和污水處理等鄉村建設行動項目,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地區申報實施國土空間全域綜合整治項目,持續推進農村“廁所革命”、路域環境整治、村容村貌整體提升,全面實施村莊綠化工程,健全農村人居環境長效管護機制。加大鄉鎮設施陳舊污水處理廠改造,加快污水配套管網建設和檢測修復,進一步延伸城鎮生活污水收集管網,提升污水設施運營管理能力。加強農村面源污染防治,探索農田排灌系統生態化改造試點。(責任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鄉村振興局)
(五)培育壯大特色產業。支持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依托自身特色農產品和鄉村特色資源優勢,以延長產業鏈、提升價值鏈、完善利益鏈為關鍵,推動農業和農村資源與加工流通消費、休閑旅游養生、文化體育科教等產業深度融合,形成全產業鏈發展、多業態打造、多要素集聚、多主體參與、多機制聯結、多模式推進的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格局。進一步完善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用地保障、財政資金引導、金融支農服務、人才激勵等支持政策。重點支持實施重大產業投資、強化重要產業支撐體系、培育重點市場競爭主體,突出一鎮一品牌,著力扶持做大做強優勢特色產業,支持打造特色產業集群,將農副產品納入消費幫扶范圍,鼓勵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農村新產業新業態。(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鄉村振興局)
(六)加強紅色資源保護管理利用。充分挖掘紅色歷史文化、紅色軍事文化、紅色地名文化資源,加強規范管理,講好老區紅色故事。激活紅色資源的旅游經濟價值,提高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紅色旅游的感召力和吸引力,依托紅色文化資源與綠色生態資源發展鄉村旅游,著力打造“紅色旅游+鄉村振興”的特色線路,推出一批鄉村旅游重點村鎮,以紅色旅游帶動鄉村振興。支持符合條件的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申報省級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項目,為爭創全國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區夯實工作基礎,不斷擦亮紅色品牌,打造紅色文化地標。鼓勵引導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到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開展黨史黨性教育和愛國主義教育。(責任單位: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文化和旅游廳)
(七)推進創業就業富民。根據不同鎮村的創業就業需求,結合當地產業發展方向,因地制宜推出創辦企業培訓班、改善企業培訓班、勞動技能培訓班等創業就業服務,推動對創業就業者從“輸血式”救助到“造血式”扶持轉變。支持農村電商發展,加強電商人才培訓,推進電商網點建設,積極開展電商活動,打造創業富民“新引擎”。借鑒泗陽縣盧集鎮郝橋村聯村共建促進家門口就業經驗,鼓勵優秀企業將部分工序轉移外包到村,設立技術含量低、勞動密集、無污染的代工點,促進農民就地就近就業。對吸納重點群體就業的中小微企業按規定給予稅收優惠、貼息貸款和培訓補貼、社會保險補貼等政策支持。支持政府投資的交通、水利、能源、農業農村、城鎮建設等重點工程項目實施以工代賑,充分挖掘相關項目主體工程及附屬臨建、工地服務保障、建后管護等方面的用工潛力,幫助當地群眾就近務工實現就業增收。(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
(八)擴大集體經濟收入。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管理,摸清集體經濟家底,防止集體資產流失,確保集體資產保值增值。鼓勵整合集體自有發展資金和各類涉農財政資金,在符合相關財政資金使用要求條件下,通過資金入股、資本運作等方式發展產業。依法依規開展農村公共空間治理,盤活和規范農村集體資產以及公共空間資源。有效提升基層黨組織工作能力,激發基層社會活力和創造力,建設生態美、環境美、人文美、管護水平高的生態宜居美麗鄉村,提高鎮村特色農產品和鄉村旅游資源知名度,做好農產品銷售和旅游推介,打造集體經濟發展區域農村品牌,增加集體收入。(責任單位:省農業農村廳)
(九)加大財政金融支持力度。省財政每年統籌銜接推進鄉村振興補助資金不低于1億元,對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給予傾斜支持,專項補助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及村集體產業發展領域投資項目建設。省老區建設與鄉村振興“三會”項目周轉金優先向全省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發展傾斜支持。對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范圍內“十三五”時期原建檔立卡低收入農戶、“十四五”時期認定的低收入農戶發展產業提供脫貧人口小額信貸支持。(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鄉村振興局、人民銀行南京分行、省老區開發促進會)
(十)落實省市縣各級責任,形成強大幫扶合力。將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振興發展納入所在市、縣(市、區)鄉村振興實績考核。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大傾斜支持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力度,由省發展改革委、省鄉村振興局牽頭,每年梳理一批解決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急難愁盼問題的項目任務清單,明確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具體職責任務。市縣兩級要建立穩定的幫扶機制,可選擇發達鄉鎮、機關單位、優秀企業等與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結對。縣級政府要切實落實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振興發展的主體責任,立足鄉鎮高質量發展需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明確責任分工。革命老區相對薄弱鄉鎮要增強發展意識和責任意識,充分發揮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將各級支持政策細化落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等省有關部門和單位)
本文件自2022年12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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