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政辦發〔2022〕64號
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省各委辦廳局,省各直屬單位:
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江蘇省貫徹“十四五”旅游業發展規劃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江蘇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8月13日
江蘇省貫徹“十四五”旅游業
發展規劃實施方案
省文化和旅游廳 省發展改革委
為貫徹落實國家《“十四五”旅游業發展規劃》,依據《江蘇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特制定我省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文化和旅游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江蘇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第十四次黨代會部署要求,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服務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深化旅游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注重需求側管理,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努力建設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
在疫情防控常態化條件下,進一步推動文化和旅游高水平融合、高質量發展,擴大優質旅游產品供給,激發旅游消費活力,優化現代旅游業體系,打響“水韻江蘇”文旅品牌,提升旅游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建設一批富有文化底蘊的世界級旅游景區和度假區,建立完善休閑度假體系,加快發展紅色旅游、鄉村旅游,大力發展數字文化和智慧旅游,旅游富民效應更加彰顯,旅游強省建設取得重大進展,為扛起“爭當表率、爭做示范、走在前列”光榮使命,助力譜寫“強富美高”新江蘇現代化建設新篇章提供有力支撐。
二、重點任務
(一)堅持創新驅動發展。
1.提升智慧旅游服務。發展“互聯網+旅游”新模式,擴大5G、大數據、云計算以及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興技術在文旅領域的應用普及,提高旅游便利度和服務體驗度。普及電子地圖、線路推薦、語音導覽等智慧化服務,科學推進預約、錯峰、限量,推廣電子票、云排隊、無接觸服務等新方式,支持旅游公共服務平臺開發針對老年人等特殊群體的專門應用程序和友好界面。加快推進長三角社保卡文旅一卡通系統建設,實現全省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全覆蓋。到2025年,建成省級及以上智慧旅游景區、度假區100家。〔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通信管理局、省文化投資管理集團按職責分工落實,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落實。以下任務均需各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落實,不再列出〕
2.豐富智慧旅游業態與產品。把握數字化發展趨勢,推進文旅產業與數字經濟融合,推動多媒體數字展示技術與旅游行業的創意結合,培育云旅游、云演藝、云娛樂、云直播、云展覽等新業態。支持數字化旅游產品創新,打造沉浸式演出、全息互動投影、無人機表演、夜間光影秀等體驗互動型產品。推進旅游景區、度假區信息消費體驗中心建設,實施大運河、長江國家文化公園云平臺建設。到2025年,新增智慧文旅示范和培育項目100個。(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通信管理局、有關省屬文化企業按職責分工落實)
3.提高科技創新能力。開展旅游智能場景感知、用戶行為分析、人機交互、混合現實等體驗互動與呈現技術研發,支持建設一批部省重點實驗室、國家旅游科技示范園區、國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創新工程項目。強化知識產權保護運用,更好發揮文旅企業創新作用,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科技公共服務平臺等創新創業載體建設,促進創新成果高效轉化。到2025年,培育一批創新型文旅企業,認定省級文化和旅游重點實驗室15家、省級文化和旅游裝備技術研發中心20家。(省科技廳、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知識產權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二)優化旅游空間布局。
1.推動形成“兩廊兩帶兩區”新格局。編制實施世界級運河文化遺產旅游廊道、世界級濱海生態旅游廊道、揚子江世界級城市休閑旅游帶、陸橋東部世界級絲路旅游帶、沿太湖世界級生態文化旅游區和沿洪澤湖世界級生態文化旅游區建設方案,初步形成世界級旅游產品、項目支撐。持續推進跨區域特色旅游功能區建設,健全跨行政區域旅游協調機制,加強區域旅游品牌和服務整合,推進旅游資源、市場共享開發。(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按職責分工落實)
2.構建特色旅游城鎮體系。推進南京旅游樞紐城市,蘇州、無錫重點旅游城市,徐州、常州、南通、連云港、淮安、鹽城、揚州、鎮江、泰州、宿遷特色旅游城市建設,重點培育50個特色旅游縣(市、區)、100個特色旅游鄉鎮,基本形成整體聯動、功能協調、布局合理的特色旅游城鎮體系。(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按職責分工落實)
(三)構建科學保護利用體系。
1.推進文化和旅游資源普查。建成文旅資源數據庫和特品級文旅資源名錄,打造全省文旅資源的“總入口、總樞紐、總展館”,促進文旅資源科學保護和合理利用。開展大運河、長江沿線文物資源、非物質文化遺產等各類城鄉歷史文化資源專項調查。(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文物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2.加快發展綠色旅游。遵循保護優先原則,推進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廣泛運用新技術、新手段開展資源、環境監測保護,科學合理測算生態環境容量,做好污染防治,倡導綠色旅游消費和旅游行為,進一步減少旅游活動對資源和環境的影響,促進旅游業可持續發展。依托優美自然風光、歷史文化遺產,創新生態旅游開發模式,打造一批生態文化地標,促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到2025年,新增60個省級及以上生態旅游示范區和旅游綠色飯店。(省生態環境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落實)
3.創新資源保護利用。依法依規合理保護和利用各類自然、人文歷史資源。依據國土空間規劃,推進實施《大運河國家文化公園(江蘇段)建設保護規劃》,編制實施《江蘇省城鄉歷史文化保護傳承體系規劃》,研究制定長江國家文化公園江蘇段建設保護規劃、長江江蘇段文物保護利用專項規劃,培育打造大運河文化帶和長江國際黃金旅游帶。到2025年,大運河、長江國家文化公園江蘇段建設保護任務取得明顯成效。(省委宣傳部、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生態環境廳、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有關省屬文化企業按職責分工落實)
(四)完善旅游產品供給體系。
1.培育打造世界級旅游產品。以蘇州古典園林、大運河、明孝陵、黃海濕地、垛田水村、里運河-高郵灌區和昆曲等世界級遺產資源為重點,加強保護傳承和活化利用,培育打造一批彰顯運河文化、長江文化、海洋文化等多彩魅力的世界級旅游產品,建設一批具有國際水準、江蘇特色、市場認可的世界級旅游景區和度假區。(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文物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2.開發建設觀光休閑旅游精品。深化文旅融合,引導旅游景區加快迭代更新。推進旅游度假區提質增效,形成一批新的旅游度假飯店、配套設施及休閑度假綜合體,促進產業集聚發展。深化江蘇博物館改革,推出高品質文博旅游產品,支持南京博物院創建中國特色、世界一流博物館。拓展城市旅游休閑功能,以“微旅游、慢生活”為主題,挖掘城市文化特色,提升景觀藝術水平,打造一批文化特色鮮明的國家級旅游休閑城市和街區。到2025年,新增4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40個,新增省級及以上旅游度假區8個,新增省級及以上旅游休閑街區30家。(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文物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3.大力發展紅色旅游。統籌推進革命文物保護利用和紅色旅游高質量發展,推出一批主題突出、導向鮮明、內涵豐富的紅色旅游精品線路,認定一批紅色旅游融合發展示范項目,遴選一批江蘇紅色旅游五好講解員,舉辦紅色故事宣講大賽。提升名人故居愛國主義教育功能,打造淮安周恩來故里、常州“三杰”紀念館、開山島等紅色旅游目的地。(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省委黨史工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文物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4.有序發展鄉村旅游。落實《關于推進鄉村旅游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建設一批文化內涵豐富、配套設施完善、環境美好宜居、風俗淳樸文明的鄉村旅游重點村鎮,培育一批鄉村旅游集聚區、國際鄉村旅游目的地。結合特色田園鄉村、生態宜居美麗鄉村、“四好農村路”、數字鄉村等建設,提升鄉村旅游基礎設施水平。創新“企業+農戶”“合作社+農戶”等經營模式,落實鄉村旅游駐村輔導員行動計劃,培養千名鄉村旅游人才,促進萬家鄉村旅游經營戶增收致富。每年舉辦江蘇省鄉村旅游節,開展“蘇韻鄉情”鄉村休閑旅游農業宣傳推介。到2025年,建成全國鄉村旅游重點村鎮30家以上、江蘇省鄉村旅游重點村鎮100家以上、推出鄉村旅游特色線路100條。(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5.積極推進全域旅游。充分發揮全域旅游示范區引領帶動作用,持續推動國家級、省級全域旅游示范區建設,加強動態精準管理,打好“城市+鄉村+景區”組合牌。到2025年,新增省級及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區15家以上。(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按職責分工落實)
6.推進“旅游+”和“+旅游”。引導和推動相關行業與旅游業融合發展,加快旅游與文化、科技、教育、交通、體育、工業、農業、林草、衛生健康、中醫藥、國防教育等領域相加相融、協同發展。培育和建設一批中國美麗休閑鄉村、全國休閑農業重點縣、水利風景區,加快推進旅游風景道、旅游特色高速公路服務區、旅游驛站建設,支持各地打造青少年技能館和旅游示范基地等特色產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職業技能競賽,培育認定一批省級體旅融合發展示范基地。推進民宿集聚化、品牌化、特色化、規模化發展,建成一批等級旅游民宿精品,培育一批等級旅游民宿品牌,督促鄉村民宿經營主體落實房屋安全管理責任。到2025年,新增30家省級工業旅游區和100個以上產業旅游項目,推進改造旅游特色高速公路服務區50個,培育20個以上旅游民宿集聚區。(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應急廳、省市場監管局、省體育局、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落實)
7.促進旅游新業態發展。支持自駕旅游發展,建設一批自駕車旅居車營地,推出一批自駕游精品線路。引導促進冰雪旅游發展,加快冰雪旅游與我省冰雪運動、冰雪文化、冰雪裝備制造等融合發展。推動研學實踐活動發展,打造一批主題鮮明、課程精良、運行規范的研學教育活動基地,設計推出一批博物館研學、農耕研學、紅色研學等精品線路。有序推進長江、運河、湖泊沿岸游輪游艇基礎設施建設,開通一批地區間、城市內的水上旅游線路。鼓勵引導康養、露營、騎行等旅游新業態健康發展。到2025年,建成10個國家4C級以上自駕車旅居車營地。(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衛生健康委、省體育局、省文化投資管理集團按職責分工落實)
8.推進重點旅游項目建設。高水平運營揚州中國大運河博物館、淮安西游記文化體驗園、鹽城建湖九龍口淮劇小鎮等一批重點項目。提質擴容南京長江路文化旅游集聚區、徐州劉邦故里文化景區、蘇州“運河十景”、揚州運河三灣風景區、鎮江“三山一湖一渡”、泰州海軍文化園等一批重點項目。落實推進長江國家文化公園(江蘇段)、南京博物院故宮館、無錫大拈花灣文化旅游康養項目、常州環球恐龍城“東方侏羅紀”項目、南通張謇故里小鎮、連云港云臺山跨海交通索道、宿遷皂河龍運城等一批重點項目。(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文化投資管理集團按職責分工落實)
(五)拓展大眾旅游消費。
1.擴大旅游消費領域。提供“白天觀景、晚上看戲”的全天候旅游體驗,推動具有地域特色的旅游演藝小劇場和演藝產品供給體系建設,引導各地創新舉辦無限定空間非遺進景區活動。進一步推進文化文物單位文化創意產品開發,鼓勵老字號企業開發文化創意創新產品,支持我省博物館文創商店聯盟做大做強,培育“博蘇堂”品牌,舉辦“紫金獎”文化創意設計大賽、江蘇省旅游文創商品大賽等活動。到2025年,建成2個國家文化產業和旅游產業融合發展示范區,培育3-5個全國知名旅游演藝精品項目,推出100個以上文旅演藝小劇場。(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文化投資管理集團按職責分工落實)
2.挖掘旅游消費潛力。持續推進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建設,舉辦“水韻江蘇·有你會更美”文旅消費推廣季系列活動,鼓勵各地舉辦消費季、消費月、數字文旅消費體驗等活動。完善促進消費優惠政策,鼓勵各地因地制宜制定實施景區門票減免、發放文旅消費券等措施。加快推進國民旅游休閑高質量發展,實施《國民旅游休閑發展綱要(2022-2030年)》。將符合條件的民宿、鄉村產業集聚區、特色(風情)小鎮、紅色旅游景區等納入職工療休養活動范圍。大力發展夜間文旅經濟,推進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建設。到2025年,新增國家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城市2-3個、試點城市3個、省級文化和旅游消費示范單位15個,培育國家級、省級夜間文旅消費集聚區40個以上。(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總工會按職責分工落實)
3.增強市場主體活力。堅決貫徹黨中央“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重大要求,深入落實我省《關于進一步幫助市場主體紓困解難著力穩定經濟增長的若干政策措施》《關于有效應對疫情新變化新沖擊進一步助企紓困的政策措施》,推進各項政策落地見效。做強骨干旅游企業,支持旅游企業通過資產重組、股份合作、品牌輸出、轉制上市等多種形式發展壯大,促進在線旅游服務企業規范健康發展,推動建設省級綜合性旅游集團。培育細分領域“冠軍”企業,支持旅行社向“專業化、特色化、創新型”方向發展,實現旅行社經營向現代、集約、高效轉變。引導中小微企業專精特優發展,在提供個性化、多樣化、品質化產品和服務方面形成獨特優勢,支持文化和旅游領域行業協會建設。到2025年,建成100家以上高星級旅行社,4家省內飯店集團進入中國飯店集團60強,3家旅游企業進入中國旅游企業集團20強。(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民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商務廳、省國資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六)提高旅游公共服務水平。
1.完善旅游交通服務。優化重點旅游城市機場、航線布局,加強公路、鐵路、水路旅游配套功能,完善通景公路及服務區、旅游停車場、慢行系統等基礎設施配置,提升交通干線與重要旅游城鎮、景區銜接和換乘服務。到2025年,新建改擴建通景道路500公里以上、旅游生態停車場500個以上,新增具備充電設施的停車場300個以上、充電設施3000臺以上,建設和完善城鄉風景道、綠道、無障礙通道、騎行專線等慢行游覽通道3000公里以上。(省文化和旅游廳、省交通運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自然資源廳、省生態環境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電力公司、省殘聯按職責分工落實)
2.提升旅游便民惠民服務。鞏固旅游“廁所革命”成果,加快第三衛生間、無障礙衛生間建設,提高女性廁位比例,實現全省旅游廁所智慧管理。加快游客休憩點、飲水點、無障礙設施等便民服務設施在旅游景區和文化場館的布局。完善特殊群體旅游服務,全省3A級及以上旅游景區、省級及以上旅游度假區設置特殊人群服務窗口。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進景區,鼓勵在游客聚集區域引入影院、劇場、書店等文化設施,支持公共文化場館在景區設立分館、服務點。到2025年,新建改擴建旅游廁所1000座以上。(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殘聯、省鄉村振興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3.優化服務設施配置。推動在機場、車站、碼頭、高速公路服務區、商業步行街區等建設游客服務中心,在有條件的博物館、美術館、非遺館、圖書館、文化館等公共文化場所設立旅游服務專區。到2025年,新建改擴建旅游集散中心10個、游客中心100個以上,打造“最美公共文化空間”1000個。(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交通運輸廳、省文物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4.健全游客權益保障機制。探索建立以游客為中心的旅游服務質量評價體系,推行服務質量承諾制度,持續開展游客滿意度調查。建立健全便捷高效、多元共治的訴求處理和反饋機制,暢通政務服務便民熱線、江蘇智慧文旅平臺等渠道,確保旅游投訴辦結率在98%以上。(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政務辦按職責分工落實)
(七)創新旅游宣傳推廣模式。
1.強化“水韻江蘇”品牌塑造。推動省、市、縣協同打造“水韻江蘇+”主題品牌集群,實現省級品牌與地方品牌相映生輝。利用“5·19中國旅游日”等重要節慶、展會、賽事、論壇活動加大宣傳力度,每年舉辦大運河文化旅游博覽會,省、市聯合舉辦長江文化節。拍攝制作“水韻江蘇”系列文旅宣傳片,在央視、重點客源地高鐵站和重要展會活動中廣泛應用。推進“水韻江蘇·有你會更美”新標識全面運用到重要景區、文化場館、旅游交通、購物點等場所。開展主題旅游線上推廣行動,評選發布江蘇文旅網紅打卡地,持續辦好《江蘇微旅游》《游遍江蘇》融媒體欄目。(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按職責分工落實)
2.開展境(涉)外宣傳。完善江蘇旅游境(涉)外推廣中心布局,推動海牙、布達佩斯中國文化中心和江蘇旅游境(涉)外推廣中心資源共享。建設“水韻江蘇”全球傳播中心,加大全球推廣力度,選聘一批友好使者。到2025年,增設3-5家江蘇旅游境(涉)外推廣中心。(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宣傳部、省外辦按職責分工落實)
(八)構建現代旅游治理體系。
1.推進依法治旅。推動修訂《江蘇省旅游條例》,健全旅游業地方性法規政策體系。深化“放管服”改革,完善旅游領域安全生產制度體系,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旅行社和導游審批服務。提升旅游市場監管能力,落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要求,及時查處整治不合理低價游、線上線下虛假宣傳、商業賄賂等旅游市場突出問題,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維護旅游市場秩序。提升旅游標準化水平,落實《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健全旅游標準化工作機制和協調機制,出臺一批旅游領域地方標準,加大標準宣貫實施和監督評估力度,確定一批標準化試點示范單位。(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司法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務辦按職責分工落實)
2.嚴格落實疫情防控措施。毫不動搖堅持“外防輸入、內防反彈”總策略和“動態清零”總方針,壓實“四方責任”,落實“四早”要求,慎終如始抓好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堅決防范疫情通過文化和旅游途徑傳播。(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按職責分工落實)
3.強化旅游安全保障。嚴格落實職能部門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加強重點時段、重點環節、重要設施設備、大型文化和旅游活動及高風險項目等的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監管。壓實文旅行業企事業單位主體責任,提升旅游場所災害事故重大風險防范、涉旅突發事件應對和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堅決守牢安全底線。加強旅游安全預警和安全提示,開展行業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擴大旅游保險覆蓋面,系統提升本質安全水平。(省應急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網信辦、省公安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省消防救援總隊、省體育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4.健全旅游信用體系。加強信用分級分類監管,實施重點領域信用監管示范工程,開展文化和旅游市場失信主體認定工作,推進與發展改革、市場監管、交通運輸、公安、消防救援等信用監管聯動共享,鼓勵市場主體主動向社會作出信用承諾。強化誠信應用,把信用管理列為各類旅游等級評定、復核的重要參考。(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市場監管局、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消防救援總隊按職責分工落實)
5.提高旅游行業智慧化監管能力。構建省-市-縣涉旅企業多級聯動的智慧文旅平臺體系,加強事前事中事后全鏈條全領域監管,突出精準治理、問題導向,實現旅游領域智能化、可視化、實時化監管。探索數字智能綜合執法,在實施旅游統計調查制度基礎上,開展大數據監測。到2025年,納入江蘇智慧文旅平臺進行智慧監管的重點文旅場所不少于1000個。(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應急廳、省統計局、省通信管理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6.倡導文明旅游。加強文明旅游宣傳教育,將自覺服從疫情防控要求作為文明旅游的重要內涵,引導游客自覺履行《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文明行為公約》要求。在全省旅游星級飯店普及開展“公筷公勺”“光盤行動”等活動,鼓勵開展旅游公益廣告創作與播出,建立旅游志愿者隊伍和文明旅游監督崗,整治旅游中的頑疾陋習,樹立文明、健康、綠色旅游新風尚。建設一批省級及以上文明旅游示范單位,把旅游業建成精神文明窗口。(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市場監管局按職責分工落實)
(九)穩步推進旅游開放。
1.有序促進出入境旅游。及時研判國內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國際環境發展變化,在確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積極構建健康、安全、有序的中外人員往來秩序。規范發展出境旅游。豐富入境旅游產品供給,增強對境外游客的吸引力,針對境外不同市場、不同客群,強化入境旅游市場精準營銷,提升入境旅游便利化程度和涉外、對港澳臺旅游接待服務水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委臺辦、省公安廳、省外辦、省衛生健康委、南京海關按職責分工落實)
2.擴大旅游開放合作。以國家和省重大外交、外事活動為契機,依托世界文學之都、美食之都、手工藝與民間藝術之都、東亞文化之都和國際友好城市等平臺,發揮江蘇國際友城眾多的優勢,加強城市間文化和旅游交流合作,舉辦“歡樂春節”“文化旅游年”等對外及對港澳臺文化和旅游交流活動。實施“一帶一路”文化和旅游發展行動計劃,支持舉辦南京歷史文化名城博覽會、世界運河城市論壇等活動,聯合兄弟省市打造國際旅游精品。(省外辦、省委宣傳部、省委臺辦、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落實)
(十)強化旅游人才培養。
1.加強從業人員教育培訓。建立完善旅游從業人員崗位培訓、資格認證、級別認證等制度,開展旅游管理干部、基層文旅專業人才培訓,舉辦旅游行業技能大賽、優秀從業人員評選等活動。實施文化和旅游部導游、講解員專業素養研培計劃和“金牌導游”培養項目。(省委組織部、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落實)
2.推進人才隊伍建設。加大對文化創意、文化遺產保護傳承利用、鄉村旅游、智慧旅游、出入境旅游等緊缺人才的培養,支持校企聯合建設旅游專業人才實訓和培訓基地。建好江蘇文旅融合與全域旅游研究基地等科研平臺,完善旅游專業人才智庫建設。結合國家、省重點人才項目和引才計劃,引進培育一批旅游英才。(省委組織部、省文化和旅游廳、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按職責分工落實)
三、實施保障
(一)加強組織領導。
各地要將旅游業發展納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方向、謀大局、定政策、促改革,形成黨委領導、政府推動、部門協同、全社會參與、廣大人民群眾共享的大旅游發展格局。進一步健全完善我省旅游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全省旅游業發展的綜合協調。省委宣傳部發揮好指導協調作用,省文化和旅游廳、省發展改革委加強對旅游業發展的統籌規劃,完善有關政策法規,推動重大項目實施,開展實施情況評估分析,推進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各部門、各設區市根據職責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創新激勵機制,加強協調配合,明確工作計劃和具體舉措。(省委組織部、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自然資源廳、省司法廳按職責分工落實)
(二)加大資金支持。
統籌用好全省文化和旅游發展、文物保護相關專項資金,加大專項資金對公益性公共旅游設施的補助力度,依法合規使用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完善江蘇省旅游產業發展基金運行機制,規范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重點旅游企業和省級重點文旅項目融資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條件的旅游企業通過上市、掛牌、發債、資產證券化等方式進行直接融資。加強對中小微文化旅游企業專項扶持,推出文旅特色支行和“鄉旅E貸”專項融資產品。(省財政廳、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江蘇銀保監局、江蘇證監局、省農村信用聯社、省文化投資管理集團按職責分工落實)
(三)保障土地供給。
編制國土空間規劃時,統籌安排省級以上重點旅游項目建設用地。依法保障旅游公共服務設施土地供給,完善旅游用地功能,支持盤活利用存量工業用地,鼓勵有條件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住宅依法依規發展旅游業,推動用地、用海向國家和省級重點旅游項目傾斜。(省自然資源廳、省發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廳按職責分工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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