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衛規〔2024〕1號
各設區市及昆山、泰興、沭陽縣(市)衛生健康委、疾控局,委(局)直屬各單位,委(局)機關各處室:
根據《江蘇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規定》(省政府令第158號),結合工作實際,省衛生健康委、省疾控局對現行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全面清理。經過清理,決定:
對9件行政規范性文件予以廢止。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局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局
2024年12月25日
附件
江蘇省衛生健康委員會、江蘇省疾病預防控制局
決定廢止的行政規范性文件
1.江蘇省衛生廳關于開展醫療機構消毒質量和醫院感染監測工作的通知(蘇衛疾控〔2006〕22號)
2.江蘇省衛生廳關于下發《江蘇省抗菌藥物臨床應用管理規范》的通知(蘇衛醫〔2006〕9號)
3.江蘇省衛生廳關于下發《江蘇省醫療機構處方評價標準(試行)》的通知(蘇衛醫〔2006〕15號)
4.江蘇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江蘇省放射診療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衛法監〔2006〕43號)
5.江蘇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職業病診斷醫師和職業病診斷鑒定專家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衛疾控〔2007〕28號)
6.江蘇省衛生廳關于規范直屬事業單位新進人員公開招聘工作流程的通知(蘇衛人〔2007〕4號)
7.江蘇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江蘇省專科(病)診療中心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衛醫〔2009〕92號)
8.江蘇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醫院感染管理專職人員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蘇衛規(醫政)〔2010〕7號)
9.江蘇省衛生廳關于印發《江蘇省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管理實施辦法》的通知(蘇衛規(監督)〔2013〕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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