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詳細信息 | |
| 標題 | 咨詢關于補繳社保方面的4個問題 |
| 提交日期 | 2025-09-24 10:32:10 |
| 內容 | 鹽城市民咨詢關于補繳社保方面的4個問題。 |
| 受理回復 | |
| 回復日期 | 2025-10-10 10:32:10 |
| 回復單位 | 鹽城市大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
| 回復內容 | 您好: 現就您咨詢的關于補繳社保方面的4個問題答復如下:(一)社保補繳以前繳的農保怎么處理。參保人員社保補繳后,以前繳納的農保暫時封存,在其達到符合領取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條件時,可申請將其農保個人賬戶轉入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參與退休養老待遇計算,也可選擇申請將其農保個人賬戶一次性算清給本人。(二)公司和個人補繳是參考2025年的基數還是以往幾年的基數。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補繳根據歷年職工工資收入為補繳基數,歷年工資收入低于歷年繳費基數下限的,按下限基數補繳。(三)補繳社保是否需要交滯納金。根據《江蘇省規范完善補繳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辦法》(蘇人社規〔2021〕1號)規定,用人單位和職工本人補繳1996年1月1日以后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從補繳所屬期次月1日起加收滯納金。(四)到退休年紀仍未繳滿15年怎么處理。參保人員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仍不滿15年,有三種方案供參保人員選擇:1、本人書面申請延遲繳費直至繳費滿15年后再辦理退休手續(在2011年6月30前已參保繳費的人員,延遲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足滿15年辦理退休)。2、申請一次性算清(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的本息和)。3、申請轉入城鄉居民養老保險。 |